珠海被誉为“百岛之市”,全市共有海岛262个,其中无居民岛屿多达252个,目前符合可开发利用条件的无居民海岛为8个。
4月28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珠海经济特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简称《规定》)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前不久,广东曾印发《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办法(试行)》,明确可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供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等经营性用岛。
省市两级政策文件都以5月1日作为实施起点,这意味着珠海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内,第一个响应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探索的城市,并迅速推出配套的落地支撑。与此同时,珠海此番推出的《规定》,也是当前全国首个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具有一定探索意义。
《规定》明确了有关申请程序,包括区政府应当根据市海岛保护规划组织编制无居民海岛单岛保护和利用规划,明确海岛及周边海域的生态保护重点、环境保护要求和规划管控指标;申请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应编制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项目论证报告,并按国家和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审批程序规定,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
以及,规定用岛单位和个人凭无居民海岛不动产权证、无居民海岛开发建设实施方案批复文件等材料,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以及建筑、消防、交通、水利、人民防空等其他基本建设手续,无需提供用地批准手续和用地规划许可等等。
这些规定等于进一步明确了在市级层面如何申请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珠海方面介绍,国家和省过去对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开发建设程序尚未立法,珠海获批利用的无居民海岛,过去在具体开发建设中遇到无法可依问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珠海之所以对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较为积极,与该市丰富的海岛资源和以旅游产业为重点发展方向的战略息息相关。
位于珠江出海口的珠海,被誉为“百岛之市”,据上述发布会披露,珠海全市一共有海岛262个,其中有居民岛屿为10个,而无居民岛屿多达252个。
根据《规定》,可供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是指列入全国海岛保护规划,依法经批准可开发利用的,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珠海方面表示,按照有关标准,目前珠海符合可开发利用条件的无居民海岛为8个,分别为二洲岛、小蜘洲、三角岛、大九洲、杧仔岛、三角山岛、大三洲和小三洲。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这8个符合条件的无居民海岛,事实上与2011年国家多部门联合公布的《我国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中,珠海市入选的8个无居民海岛一致。并且,其中二洲岛是名录中176个无居民海岛中面积最大的一个,8.15平方公里,距北距香港20公里,岛上淡水资源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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