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现将2019年劳动节柜台业务节假日休市安排调整如下:
一、柜台流通式债券业务节假日安排
2019年4月30日-5月4日,休市五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正常办理业务。
二、储蓄国债(电子式)柜台业务节假日安排
根据《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实施细则》要求,法定节假日,储蓄国债(电子式)各承销团成员、齐鲁银行、长沙银行、民生银行、包商银行照常办理提前兑取业务,如法定节假日为发行期,各承销团成员除办理上述业务外,还应办理开户和发行认购业务。
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