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扬
继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简称为“外商投资法”)》后,3月28日,从海南博鳌又传来了有关外商投资法的新动向。
“为确保外商投资法有效实施,目前中国政府已启动配套法规、规章制定工作,以细化外商投资法确定的主要法律制度,形成可操作的具体规则。这将在年底前完成,确保明年1月1日与外商投资法同时实施。”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开幕式上如是说。
而现在,中国正在积极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企业到中国落地。李克强强调,“我们坚持扩大开放,落实竞争中性原则,还在全面清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凡是与外商投资法不一致的,都要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
目前,外商投资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成为外资本身最安全、最具回报价值的投资洼地之一。据商务部数据,截至2018年10月,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累计近95万家,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超过2.1万亿美元,成为全球第二大引资国。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统计,去年全球跨国投资下降了19%,但是中国吸引外资还增长了1.3%。“要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切实维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李克强此言一出,当即获得场内经久不息的掌声。
溯源
外商投资法的出台非一日之功,其酝酿与完善历经8年之久。作为一部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外商投资法》早在2011年就已启动修法研究,2015年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立法者多次到改革开放一线,如自贸区等地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多次组织论证评估会,就外商投资法的社会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证评估,并充分吸纳了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领域的成功经验。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简称为“外商投资法”)》取代原来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即“外资三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