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资讯网首页 > 信息资讯 > 财经快讯 > 浏览正文


"曹园"租地70年:一亩林地一年3块 "不够一把筷子钱"


 

2019-3-28 14:29:54

 近日,中国之声独家报道了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曹园”违建事件,引发舆论持续关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专项调查组26日发布的消息称,涉事企业存在违法采伐、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行为,责令其自行拆除违建。

  记者调查发现,“曹园”方面在2005年、2006年分两次和原中牧集团牡丹江军马场签订《有林地承包经营管护合同》,承包林地3千多亩。军马场的多位干部反映称,“曹园”当年承包的有林地价格过低,一亩有林地一年只要3块钱。承包价格是如何确定的?“曹园”被官方认定大面积毁林后,军马场是否会收回林地?

  曹园承包价格如何确定?

  “曹园”事件经中国之声曝光后,记者陆续接到林地所有单位原中牧集团牡丹江军马场多位退休干部职工的反映称,2005年、2006年军马场与曹园方面签订的《有林地承包经营管护合同》,承包价格明显低于正常价格,他们认为,这样的价格相当于贱卖,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军马场退休领导干部郭靖华(化名):“当时他又没有经过评估,又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就暗箱操作就把这事办了。办的过程中,在牡丹江军马场引起一片哗然。”

  曹园方面和军马场2005年签订的承包林地合同首页

  承包经营合同分两次签署,合计总面积3325亩。第一份《有林地承包经营管护合同》签订于2005年11月,合同明确,承包经营管护区域涉及两块地,共计2050亩。合同约定,承包经营管护期限是70年,承包费每亩为210元,共计43.05万元,2006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除此之外,每亩地每年交1元管理费,每年2050元,一年一交,70年的管理费交清共14.35万元。

  第二份合同签订于2006年5月,1275亩有林地,70年,每亩210元,承包费用共计26万7750元,管理费仍是每亩地每年1块钱,一年一交。也就是说,不算管理费,3325亩国有林地,曹某一共花69万8250元的承包价包了70年,每亩地每年的承包价格是3块钱。

  郭靖华:“他(曹某)租的这70年,特别地便宜。210元一亩地,租70年,一年才合3块钱。那是有林地,树都碗口那么大了,树径都达到20多公分。怎么能租3块钱呢?3块钱一把筷子都买不下来!”

  曹园方面和军马场2006年签订的承包林地合同首页

  郭靖华说,他曾是军马场的领导班子成员之一,他还向记者出示了多份同时期军马场与他人签署的承包协议。一份承包协议显示,一块无林地承包30年,承包费用每年每亩30元,是曹园承包价格的10倍。

  郭靖华:“牡丹江军马场还租了一种无林荒地,是在曹园之前,就已经运作了。无林荒地就是荒山租给社会人员,每一年给军马场一亩地20元到50元不等,根据离公路的远近。租最少的无林荒地也一年20元,和有林地3元一年一比,价格差别太大。”

  另外几名军马场的职工说,两份协议签署时,既未经过评估,又未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在程序上不合法。事发后,军马场补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军马场的干部张京亮(化名):“那片林子是军马场最好的林地,我们经营了40多年,几乎是两三代人都在建设的林场。我们算了,70年,1棵树才3分钱,他还有采伐权,军马场职工辛苦经营40年的林子都给他个人了。这不是国有资产无偿流失了吗?”

  曹园内部建筑

  曹园被官方认定毁林建园 军马场是否会收回林地?

  此外,军马场部分职工还反映,曹园在未取得林权证和土地证的情况下,便大兴土木,毁林建园。记者注意到,在签署的承包协议上,军马场和“曹园”方面明确约定要“确保林地所有权及用途不得改变,确保森林蓄积和质量不降低”,职工们多次反映均无结果。

  而“曹园”承包经营管护的这3千亩林地,先是说发展林下经济,而后又向林业部门申请改变林地用途,用于森林综合保护及观赏项目建设。不成想,却建成了存在大面积违建的“曹园”。

  军马场退休干部郭靖华:“只是让他搞林下经济,没有让他毁林、建楼堂馆所啊。”

  牡丹江市政府2012年曹园拟建项目向军马场发出的公函

(编辑:上海资讯网 so.sh.cn) 关闭
+ 相关信息咨讯
·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活
·保利发展:5-6月全国项目周均总来访量较新政前涨
·经济日报:房地产市场在调整中温和复苏
·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全面开展“睡眠保单”清理专项
·“华美十载,樱创未来” 美国西北樱桃新梦起航
·中建玖合华东区域党支部组织参观中共四大会址纪念
·传承与革新! Roca乐家荣获GBE酒店设计大奖——20
·豫园街道:“豫”智生态开启科技新篇章
·6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49.5%与上月持平。
·长效针剂家族再添新成员,善久达®(棕榈帕利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资讯网拥有人承担上海资讯网 so.sh.cn 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网络传播权等)。
2. 本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大多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2003-2024 上海资讯网(so.sh.cn)
媒体合作、商业合作及不良信息处理电话:021-34121912 QQ:191646616 微信:news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