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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静 2月19日下午,北京电影学院(以下简称“北电”)就关于“翟天临涉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调查进展情况,发表了调查说明。
北电承认,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与学术仲裁委员会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翟天临在学期间发表在《广电时评》上的《谈电视剧<白鹿原>中“白孝文”的表演创作》一文进行了鉴定,认定该文中一些论述是基于翟天临个人表演艺术创作而进行阐发;文中关键表述使用了其他专家的观点,但未做引用注释说明,存在较为突出的学术不规范、不严谨现象,存在学术不端情况。导师陈浥未能认真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
在这份调查说明中,北电决定撤销2018届博士研究生翟天临博士学位,取消陈浥的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至此,“不知知网为何物”的翟天临事件,随着北大、北电等高校阶段性调查结果的出炉已渐近尾声。
博士教学设置追问
自2月8日“翟天临事件”发酵以来,舆论几乎呈现一边倒情况。但其中,也不乏一些争议之声,一些观点认为,撇开翟天临学术不端的行为,艺术类高校有没有必要设置理论型博士学位?对这种趋近于职业教育的学科,考核的标准到底是学生演艺作品还是论文?
2月14日,电影学院退休教授、第四代著名导演谢飞在自己的官方微博中对发表了长文——大学艺术创作专业需要开设理论研究型的博士学位教学吗?——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
在该文中,导演谢飞谈到了电影学院开设博士学位的历史以及目前的教育体制,将矛头直指北电对博士教学设置的不合理。
谢飞说:“北电是一所独立的“艺术专科学校”,不像一些综合大学里的艺术、电影分校那样,在分校以外还有多种资源可运用。在这样的条件下,办研究型的博士教学是很不恰当的。”
他以培养出李安、马丁斯科塞斯、卢卡斯等电影大师的美国纽约大学电影学校以及南加大电影学校为例,指出这些名校多数开展的都是本科和艺术硕士教学。“其中,南加大电影学校里数十个学科中,只有剧作和评论专业属于理论性的专业,也只有评论专业设有博士学位。”
谢飞认为,电影学校多年是以专业实践为主的艺术创作教学,只要是以教授专业知识与提供技术训练,属于职业性学位,意在培养专家;而博士教学是研究史论型学位,是培养学者。北京电影学院不具备这一理论研究型的教学基础。
在文章中,他指出,像电影学院以培养史论研究的“电影学系”可以设立博士生、研究生教学,其它以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的编、导、演、摄、录等专业不适合,也没有必要开展这样的纯理论研究生的博士研究生教学。”
文章发布后,就收获了1万多条网友评论。绝大部分网友认为,翟天临就读博士是个人选择,是他自愿走上学术这条路,就只能默认现在这一套教育体系。但也有少部分网友认为谢飞既不是为翟天临开脱,也不是转移视线,而是说出了问题的实质,实践型专业创作根本不需要设置理论研究型博士。
南开大学传播学系主任陈鹏认为,演艺明星若想提升自身素质,攻读高等教育本科阶段的学位,甚至在硕士阶段通过专业学位(如MFA)的学习获得专业硕士学位也是有可能的。但是要在代表一个机构最高科研荣誉的博士人才培养阶段也进行类似的操作,至少在目前阶段看条件是不成熟的。
他进一步解释道,与“学术型博士”相对应,偏向实践领域的“专业型博士”的讨论已经不是新鲜的话题,在硕士层次的培养中,“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已经做出区分,并行培养。“谢飞导演强调的艺术创作型学位在硕士阶段已经设立(MFA),但是博士阶段还只是讨论阶段。因此,现在的博士都是学术型博士,都需要按照学术型要求来把关。至于是否有必要在实践性强的领域都设置“专业型博士学位”,或者哪些专业需要设置,哪些专业不需要设置,这是个需要系统深入研究的问题,主要参考系有三个,其一是是否符合教育规律和规范,其二是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的现实是否需要、市场是否认可,其三是参照国外先进国家的历史和现实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