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资讯网首页 > 信息资讯 > 财经快讯 > 浏览正文


多名游客北京什刹海乘冰车致下体受伤 官方:已封存


 

2019-2-3 13:13:58

什刹海双人冰车被封存

  文/本报记者 朱健勇 实习生 邹易城

  在7号冰场入口处,停放着一辆被禁用的双人冰车 摄影/本报记者 朱健勇

  日前,有媒体报道,什刹海冰场冰车导致游客下体受伤。北京市西城区政府新闻办公室昨日晚间通报称,已约谈冰场运营方立即开展隐患排查,要求将全部冰车封存。

  2月2日中午,北京青年报记者来到什刹海冰场,发现冰场内的游客数量并没有减少,现在冰场的各个售票处都张贴了“冰面维护冰车暂停使用”的告示,在其价目表上,取消了事件中涉及到的双人冰车。

  监管方约谈运营者 要求封存冰车

  2月1日晚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北京西城”回应称,监管单位西城区园林市政管理中心已到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约谈运营方,要求将全部冰车封存。

  “北京西城”表示,1月30日,接到网友反映在什刹海冰场滑冰时受伤的情况后,什刹海冰场监管单位西城区园林市政管理中心到冰场进行了安全检查,约谈冰场运营方立即开展隐患排查,要求将全部冰车封存,加大巡视管理力度,增加冰面器材的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提示工作,保护游客游玩安全。

  回应称,据了解,西城区园林市政管理中心、什刹海冰场运营方已与伤者取得联系,待病情好转后面谈相关事宜。

  昨晚,西城宣传部刘科长表示,什刹海冰场是外包经营,政府作为安全的监管方,约谈了冰场运营方,要求其加强安全防护。而针对记者所问的冰车的生产厂商以及出厂是否具备安全标准等问题,他表示相关部门正在工作,具体结果会在3日公布。

  双人冰车被封存 设专人看管

  2月2日中午,北青报记者来到什刹海冰场,发现冰场内的游客数量并没有减少,但冰场的各个售票处都张贴了“冰面维护冰车暂停使用”的告示,冰场7号入口处还停放了一辆被禁用的冰车,售票处的价目表上也将此类双人冰车的价格遮挡了起来。

  北青报记者粗略统计,什刹海冰场的双人冰车总约有200余辆,现在被为两批,分别堆放在什刹海冰场的西南角和东南角的冰车区,并设专人看管。什刹海冰场售票处和冰车管理处表示,目前冰场内的双人冰车已全部暂停使用,且重启日期未定。

  冰车无防护 操作不当易致伤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什刹海冰场中如今还有四种冰车可以使用,包括冰上自行车、电动冰车、单人海豚形冰车和四人龙形冰车。其中单人海豚形冰车和四人龙形冰车和发生游客受伤事故的双人铁架冰车一样,需要用冰钎刺击冰面前进。

  与这上述两种冰车相比,发生事故的冰车座位上没有应有的护挡,同时座椅更光滑,游客在乘坐时容易滑落。什刹海冰场涉事的冰车是用钢筋焊制的座椅,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冰面不平或者操作不当很容易造成伤害。

  一名经常在什刹海冰场游玩的附近居民称,因为椅子没有安全带,高速相撞,人会直接滑出去,而该冰车的设计正前方有个竖着的支撑假方向盘的细铁棍,三种因素叠加后,受伤几率倍增。

  设施伤害游客 运营者需担责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告诉北青报记者,从游客买票进入滑冰场开始,游客便与滑冰场所运营者有了服务合同。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此类合同当然包含的附随义务,运营者应该保障游客的安全,确保游乐设施符合基本的安全标准。如果发生游乐设施伤害游客的事件,场所运营者可能承担违约责任,也可能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对于负责监管游乐场所的部门而言,如果接到投诉应该立即了解情况并且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如果查实属于典型的普遍性的游乐设施设计上的缺陷,导致危害游客身体安全,应该立即要求经营者封存不安全的游乐设施,全面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之后才能够重新启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丁海俊向北青报记者表示,从事后赔偿的角度来说,伤者除了可要求按照普通合同损害赔偿之外,还可以选择要求侵权损害赔偿,包括但限于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邱宝昌表示,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编辑:上海资讯网 so.sh.cn) 关闭
+ 相关信息咨讯
·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活
·保利发展:5-6月全国项目周均总来访量较新政前涨
·经济日报:房地产市场在调整中温和复苏
·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全面开展“睡眠保单”清理专项
·“华美十载,樱创未来” 美国西北樱桃新梦起航
·中建玖合华东区域党支部组织参观中共四大会址纪念
·传承与革新! Roca乐家荣获GBE酒店设计大奖——20
·豫园街道:“豫”智生态开启科技新篇章
·6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49.5%与上月持平。
·长效针剂家族再添新成员,善久达®(棕榈帕利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资讯网拥有人承担上海资讯网 so.sh.cn 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网络传播权等)。
2. 本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大多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2003-2024 上海资讯网(so.sh.cn)
媒体合作、商业合作及不良信息处理电话:021-34121912 QQ:191646616 微信:news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