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夏时报》深度调查部记者收到一段疑似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王林清的自述视频,王在视频中讲述,他曾作为陕西榆林凯奇莱公司诉西安地质勘察院案件承办人,在准备写判决书前发现原存在自己办公室的案卷离奇失踪。
经过几次离奇往复,最高法机关纪委今天发布声明,希望知情人提供情况,并表示,如发现我院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问题,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其实,视频中所提及的这个案子是一桩旧案,延宕12年多。央视也曾多次报道,今天,侠客岛推荐《中国经济周刊》在2018年2月份刊登的调查文章《陕西千亿矿权12年纠纷:“黑金”争夺战背后的权力寻租》,给大家补充些背景材料。
文章已经获得《中国经济周刊》授权。
本栏目由侠客岛与《中国经济周刊》联合出品
这是经济Ke的第68篇文章
位于陕北的榆林市,因地下蕴藏丰富的矿产资源而被称为“中国的科威特”。
榆林煤炭储量有多少?有数据显示,其煤炭预测储量2720亿吨,探明储量1490亿吨。在“煤炭黄金十年”和原油价格上涨时期,能源工业一度占据陕西省工业的半壁江山,最高时占比达到60%。
2003年,榆林市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凯奇莱”)与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下称“西勘院”)签订《合作勘查合同书》,联合进行详查、精查波罗—红石桥勘查区煤炭资源。
然而,这一估值曾达数千亿的煤矿并没有给凯奇莱法人代表赵发琦带来财富,双方因合作勘查合同产生纠纷,案件诉讼历时十几年。2017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定凯奇莱与西勘院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继续履行。
维权近12年后终于有了结果,但赵发琦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没有太多高兴,还要继续斗争。”
一波三折的“合作勘查”
赵发琦提供的资料显示,2003年8月25日,凯奇莱与西勘院签订了《合作勘查合同书》。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看到的合同复印件显示,凯奇莱与西勘院约定按8:2的比例出资,对陕西省横山县波罗—红石桥勘查区(波罗井田)的煤炭资源进行合作详查及勘探,该矿区的探矿权,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并报国土资源厅备案,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为1500万元。协议生效后,该勘查区无论升值、联合开发,还是矿权转让,所产生利益均以8:2比例分享。
许可勘查面积为279.24平方公里的波罗井田,位于榆林市的榆阳区与横山县境内,后来初步勘探储量近20亿吨。“煤炭黄金十年”期间,随着煤矿价格一路飙升,市场估值曾达3800亿元。
签署协议前,赵发琦并不知道能不能挖到“黑金”,用他的话说,“勘查投资就跟赌博一样”,因为不知道地下到底有没有矿、质量怎么样。
2004年3月,西勘院将合同及探矿权评估报告摘要报送陕西省国土厅备案。国土厅认为,按照相关规定,双方将合同报国土厅备案即可,但按照陕西省政府2003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21次会议纪要(下称“21次会议纪要”)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赵发琦表示,随后他向一位时任省政府领导反映情况,该领导批示省国土厅处理。
2004年8月,陕西省国土厅称:“我厅认为,凯奇莱公司与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西安地质矿产开发院合作勘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该公司已承诺愿意承担风险,也愿意按照陕西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合作勘查,可批准其合作勘查。”随后,凯奇莱向西勘院转款1200万元,用于支付前期探矿权费用。
然而在2005年3月,西勘院退还了凯奇莱1200万元探矿权费用,并致函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我院与你公司签订合作勘查项目……由于与2003年10月2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召开的21次会议纪要有关政策不相一致,无法按合同约定实施,所以不能收取你公司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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