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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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杨阳、实习生汪嘉敏)7月30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会上听取了市政府的相关议案,该议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将长江新城临时行政管控措施延期1年。
据悉,为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2017年8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授权市人民政府为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简称《决定》)。8月23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管控工作的通告》,在长江新城规划起步区范围内全面实行规划土地、房产管理、城市管理、户籍人口、工商注册行为“五管控”措施。措施具体包括,暂停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土地许可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严格控制不动产变更登记,将该区域纳入住房限购范围;全面摸排锁定存量违法建设,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严格执行户口迁移政策,禁止违规迁入户口;加强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