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商家利用部分消费者对‘转基因’这一概念不了解的现状,对自己的商品进行‘非转基因’宣传,目的就是吸引消费者,趁机加价,抢占市场份额。”7月13日,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所长林敏告诉科技日报记者。
“非转基因”不知从何时起,竟成了商家一种“颇为成功”的营销手段。无论是在传统市场,还是超市,一些本就没有转基因品种的食品如花生、大米等也被标上“非转基因”的标签,而且还卖得风生水起。“非转基因”的标签无形中在误导消费者。
不过,现在国家对此有了新规定,尤其是食用油生产企业,不能再随心所欲了。7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食用植物油标识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对我国未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准在国内商业化种植,市场上并不存在该种转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食用植物油标签、说明书不得标注“非转基因”字样。
规范食用油标识乱象
“此次公告主要是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市场行为,纠正市场上食用油标识乱象。”中科院遗传与发育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姜韬告诉科技日报记者。
林敏强调,“转基因”与“非转基因”商战的背后,是企业的利益之争,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并无本质关联。
姜韬说:“根据规定,我国不允许对没有转基因的作物做‘非转基因’标识。举例来说,因为没有转基因花生,因此花生油不允许做‘非转基因’标识;但是,因为有转基因大豆,因此用非转基因大豆生产出的大豆油,可以标识‘非转基因大豆油’。”
姜韬表示,在我国,除花生油外,橄榄油、葵花籽油、山茶油、棕榈油等也并不存在转基因作物及其加工食品,因此,不能标识“非转基因”。
此次公告特别强调,自2018年12月21日起,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标签不符合规定、记录造假、投料和成品物料不平衡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标“转基因”我国是认真的
目前,全世界有70%的人口居住在已批准种植或进口转基因作物的国家中。那么究竟有多少人能清楚看到标识,知道自己在食用转基因食品?
“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求对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进行标识管理,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是国际通行惯例。”林敏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