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长期以来,PPP立法一直是业界关注的重点。
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由国务院法制办、发改委、财政部起草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以下简称“PPP条例”)列入立法工作计划。
此前, 2016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加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立法工作进度;2017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
2018年7月5日,北京大学PPP研究中心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组织召开PPP立法研讨会,与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司法部等专家、学者就PPP立法中的关键问题交换意见,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供依据。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PPP研究中心主任孙祁祥教授在会议开始的致辞中表示,“经济与政治是不可分开的,同样经济与法律之间也是不可分的。法律对于合法产权的保护、对权利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或权利义务的规范、对于公平竞争市场的维护,都是经济有序发展的必要条件。今天我们讨论的PPP立法问题,涵盖了现实生活中所面对的很多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比如经济、政治、法律的问题。”
PPP项目合同属于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关于PPP项目合同的法律性质及其争议解决方式,尤其是能否仲裁的问题,一直广受业内专家及学者们的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