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提到6万,最全解读来了!哪些工薪层最受益?哪些人纳税会提高?最快何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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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今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一系列的重大修法举措与每个人休戚相关。
来看十大关键点:
关键点一:提高起征点,中等收入以下群体税负下降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
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该标准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统一适用,不再保留专门的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月)。
关键点二:优化税率,差异化征收
此次修订从综合所得税率、经营所得税率两部分进行优化。
一是综合所得税率。
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
具体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具体如何理解呢?
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二是经营所得税率。
以现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为基础,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的级距,其中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关键点三:扣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房租房贷等
此次修订在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
关键点四:综合征税,按照实际情况规定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征税方式,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实行不同征税办法,此次修订,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刘昆介绍,此举主要是按照“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要求,结合当前征管能力和配套条件等实际情况进行的规定。
同时,此次修订还适当简并应税所得分类,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调整为“经营所得”,不再保留“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该项所得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并入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按照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关键点五:完善有关纳税人的规定
此次修订借鉴国际惯例,明确引入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概念,并将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时间这一判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标准,由现行的是否满1年调整为是否满183天。
刘昆表示,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两类纳税人:
一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国际惯例看,一般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类,两类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和征税方式上均有所区别。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两类纳税人实质上是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但没有明确作出概念上的分类。为适应个人所得税改革对两类纳税人在征税方式等方面的不同要求,便于税法和有关税收协定的贯彻执行,此次修订做了上述修改,以更好地行使税收管辖权,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此外,为保障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顺利实施,此次修订还明确了非居民个人征税办法,并进一步健全了与个人所得税改革相适应的税收征管制度。
关键点六:个税法修订何时落地
今天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是个税法的“一读”,按照惯例,法律修订需经过三读通过后正式发布实施,在一读和二读之间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一般来讲,修订草案的意见征求时间是一个月,若进展顺利,个税法今年内有可能出台。
关键点七:到底少交多少钱
此轮到底能省下多少钱呢?
我们来粗略算一笔账。
以月薪1万元为例,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每月要缴纳个税323元。如果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在现行税率下,每月缴纳的个税降至173元,也就是每月收入多增加150元,每月吃饭你可以多加很多鸡腿了。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如果个税免征标准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考虑月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不变,则个人将少缴纳个税45元,即(5000-3500)*3%。对于个人月应纳税所得额原先在3500-5000元之间的人而言,受益将是最大的。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税率的调整: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玉栋表示,提高个税起征点减轻了中产工薪阶层的经济负担,是真正发挥税收调节贫富差距功能措施之一,对于调节收入差距有一定的帮助,涉及到工薪一族的税收负担一定是有所下调的。
关键点八:注意综合征税提法,这些人纳税将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订对于劳务报酬、稿费等收入较高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情。
现行税法规定了11类个人所得需缴纳个税,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此次修订,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综合征税,此外,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调整为“经营所得”,不再保留“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从11类变成了7类。
按照之前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此轮修改,会将20%的个税在累进税率制下,最高可以达到45%,收入来源形式多样化的群体,税收负担可能会有所提高。
关键点九:缴纳个税的有多少人
财政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到今年前5个月,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6891亿元,同比增长20.6%,已经超过2013年全年个税收入。财政部表示,个税收入大增主要是城镇居民收入增加以及纳税人数增长带动。2017年全国个税收入11966亿元,同比增长18.6%。2013年仅6531亿元,五年时间累计增长5435亿元。
这意味本次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之后,绝大多数工薪阶层将受益,北上广深等一二线城市工作的工薪阶层,是个税缴纳的主力军。提高个税起征点,对多数人来讲无疑是件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