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华商报 记者 张成龙 李婧 摄影 黄利健
孔先生原本以为他同意加价买房、50%的首付款也交了,买房的事情应该不会再出现问题,没想到开发商再次要求他退房。
1、曾在街道办协调下加了一次价
今年2月,孔先生认购了宝枫佳苑小区一套住房,当时他与开发商签订“宝枫佳苑认购协议”。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房屋单价每平方米8336.07元,总房价1012500元,另外双方还约定于2018年3月15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签订后,孔先生交付了5万元定金,之后便开始等待开发商的消息。
到了3月,孔先生突然收到开发商通知,称房子不卖了,这让他难以接受。
孔先生的妻子说,“当时西安的房价大涨,开发商就是想提高房价才让退房的,我们当然不能接受。”收到退房通知后,孔先生夫妻两人觉得不合理,便向12345热线进行了投诉,后来在街办的协调下,孔先生同意在原房价的基础上每平方米提高900元购买该房屋,开发商方面还提出必须交50%首付款,孔先生也同意了。
今年4月19日,孔先生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交了56万多元的首付款。交钱后,孔先生以为这次买房已经落实,没想到之后竟然又出现了问题。6月12日,开发商再次提出让孔先生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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