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意见
新能源汽车取消限牌限行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小戈 刘倩 郜小平)6月14日,广东省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快新能源汽车规模化生产,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强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指引。
新建住宅必须100%
配备充电设施
针对消费者最为关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意见》从高速公路、城市公共设施、居民住地等方面进行全面规划。
在高速公路方面,到2020年,全省干线高速公路(除城市绕城环线、快速路以外的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全部建成充电基础设施。
在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企业可利用自有停车站场建设集中充电站,并鼓励对外提供公共充电服务。
在居民居住地,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相关标准要求纳入建筑设计、验收规范;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不满足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各级住建部门不得办理验收手续。
珠三角新增网约车
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意见》指出,2018年起,珠三角地区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粤东西北地区不低于50%且逐年提高10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市政、通勤、物流等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占比达90%以上。
同时,积极引导使用新能源汽车。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行,排放检测设置绿色通道,在城市市区划定新能源汽车夜间专用停车区,允许大型新能源客车使用公交车道。
支持互联网企业
进入汽车行业
为了做大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意见》支持互联网、电子信息等领域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推进一批企业获得新能源汽车准入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