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信公号“政知见”
微信公号“政知见”6月14日消息,昨天(6月13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公布,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
这一举措被视为实行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的“探路”之举,《通知》指出新制度将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其实,政知见并不觉得意外,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就曾预告,中央将收取3%的养老保险基金做统筹调剂,以弥补有些省养老金可能会发生的不足。
那么,社保领域内这一最新动作将带来什么样的改变?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的解决之策又在哪里?
计算公式
先来看看此次印发的《通知》带来了哪些变革。
简单讲,以往我国养老保险的征收与发放按照省份为单位,“自己解决自己的”,新制度下,中央将作为一个更高层级的中转站,收缴一部分按需二次分配。
那么,中央调剂金怎么征收?《通知》中列出了公式。
《通知》明确,中央调剂基金由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按照各省份职工平均工资的90%和在职应参保人数作为计算上解额的基数,上解比例从3%起步,逐步提高(“上解”一词为财税领域内专有名词,可简单理解为上缴)。
用计算公式来看:
某省份上解额=(某省份职工平均工资×90%)×某省份在职应参保人数×上解比例
钱收上来以后,将如何分配?
《通知》规定,中央调剂基金实行以收定支,当年筹集的资金全部拨付地方。中央调剂基金按照人均定额拨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核定的各省份离退休人数确定拨付资金数额。
某省份拨付额=核定的某省份离退休人数×全国人均拨付额;
全国人均拨付额=筹集的中央调剂基金÷核定的全国离退休人数。
政知见注意到,在这个再分配的过程中,有的省上解的资金额大于得到的拨付额,称之为贡献省。这些省份普遍的养老负担比较轻,基金结余比较多,支撑能力比较强,所以调剂后不会影响这些地方当期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有的省得到的拨付额大于上解额,称之为受益省,这些省通过调剂能够缓解基金的支付压力。
三个“不会”
关于养老问题的政策改革,始终备受百姓关切。一石激起千层浪,改革消息一出,各方疑虑、担忧四起。对此,消息公布的同天,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进行了解读。
第一,中央既然要收钱,那么是否意味着企业和个人要在现行社保费率基础上缴纳更多钱?
游钧表示,中央调剂基金是由各省的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的。作为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仍然按照现行政策执行,不需要额外多缴费。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总量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不会增加社会整体负担、不会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第二,既然这是一项更偏向“受益省”的改革,是否让地方产生“等靠拿”情绪?
游钧对此回应称,如果各个地方都想着少缴多得肯定加大运行风险,与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非常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