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5月18日电 (记者 贺劭清)成都市房管局18日晚间发布“成都市住房调控政策知识问答”,对成都购房新政进行解读。该文件指出,通过继承、遗赠和直系亲属之间赠与等非买卖途径取得住房的,不属于住房限购范围,但取得的住房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此外该文件还指出,集体土地上的住房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拍卖取得住房的,须执行住房限购、限售政策,取得的住房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共有人之间的份额买卖不属于限购范围,但取得的份额纳入限售范围,须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3年方可转让。
据了解,成都15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成都的限购方式由只考虑新购住房套数调整为新购住房时需考量家庭已有住房套数。
成都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购房新政实施后,原有政策规定与新政不一致的,按新政策执行。如新政实施后,原2016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自然人可以新购1套商品住房的规定,调整为根据购房人家庭名下自有产权住房套数来认定购房人是否具有购房资格。
购房新政实施后,原有政策规定与新政不冲突的,原有政策继续执行。如原政策规定的非本地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继续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