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首席文娱观
对中国电影(15.760, 0.01, 0.06%)来说,票房造假没什么新鲜。前有《阿童木》(2009)虚报票房引广电总局介入调查,后有《叶问3》(2016)8000万假票房轰动纪录,如今《后来的我们》涉假票房只不过是其1/6,真不算“成绩突出”。
但梳理下来近十年的“票房造假”历程,值得玩味的是,这场牵扯电影产业链三大核心环节——制片、发行、院线的权利游戏,“头号玩家”在一点点转移,曾经是院线“偷票房”笑傲江湖,后有发行勾结院线“买票房”瞒天过海,如今则有了制片、发行联合票务平台偷梁换柱,玩得院线团团转的趋势。
当把事件放回历史进程中,细品发现,《后来的我们》可不只是传统意义的电影票房造假,需要监管、观众、行业给予更多的重视,不然火终究有一天会烧到自己身上。
Round 1:院线控局的偷票房时代
回顾中国票房造假进程,可从利益输送的角度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院线占据主导地位的偷票房时代,2014年以前最为常见。
我国电影利润分配方式是:电影净利润=票房收入-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即票房收入X税率,此前为税率为3.3%)。为了偷税漏税,影院虚报瞒报票房成风,业内也称这种“虚假票房”为“偷票房”,当时每年计算机售票系统统计的全国电影票房比市场真实数据“缩水”10%左右,包括《赵氏孤儿》(2010)、《盲探》(2013)、《风暴》(2013)等电影都曾遭遇影院“偷票房”。
这个时代票房造假的手段五花八门,比如“废票利用”(一张废票多次使用,每使用一次就偷一次票房),“手写票钻空子”(手写票不计入票务系统),“捆绑套餐”?(把影票价格摊进套餐饮料和爆米花费用中赚取差价)、“改系统”(人工进入电脑票房统计后台终端修改数据)、“双系统”(影院用两套系统作业,一个记账,一个报账)。
而从手段手法上不难发现,“偷票房”能成行的原因,就是影院掌握着制片方、发行方、第三方监管机构都不具备的票房数据和控制能力。
这一时期中国电影市场缺乏统一的计算标准和发布渠道,几十条院线分散经营,分别属于不同资本力量,尽管制片方拥有电影发行权、监管方拥有电影管制权,但仍然处于信息劣势地位。
制片方就算抓住了影院造假也无能为力,因为还需要影院配合放映下一部电影,而监管上,因为技术限制,无法实时监控票房(当时还多为人工手工计数),除了《中国电影报》每周发布的数据外,监管、观众、媒体等都没办法及时知道确切的票房数字。
2014年以后,第三方的票务数据逐渐增多,比如时光网、猫眼电影、格瓦拉等app可以实时查询电影票房,广电总局电影专项资金办公室(国内统计票房的专项机构)也开通可实时查询的公众平台,再加上“偷票房”行为被电影局明令禁止,违规影院被公示曝光接受处罚,观众也有了警惕性,影院开始有所忌惮,近几年“偷票房”有收敛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