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4月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出席介绍降低抗癌药品费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目前中国专利、独家的抗癌药价格较高,患者费用负担偏重。4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采取降关税等一系列综合措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抗癌药价格有明显下降,以及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质量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从多环节、多渠道降低抗癌药品费用。
主要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一是进口药品实行零关税。二是对已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施政府集中谈价和采购。 三是对未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行医保准入谈判。
以下为发言实录:
曾益新:当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加之慢性感染、不健康生活方式等因素不断累积,癌症已成为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头号杀手”,发病率和死亡率呈“双升”态势。攻克癌症也是世界性难题,研发投入巨大。近些年,分子靶向等疗效确切的抗癌药陆续上市,引发社会关注和患者用药期待,但专利、独家的抗癌药价格较高,患者费用负担偏重。
这个问题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确立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作出了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部署。今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记者会上提出将抗癌药进口关税力争降到零。4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采取降关税等一系列综合措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抗癌药价格有明显下降,以及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质量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从多环节、多渠道降低抗癌药品费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药监局协同配合,围绕减轻癌症患者药费负担,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原则,研究确定了具体措施。4月20日,国务院领导又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系列综合措施既聚焦近期问题,也考虑长期效果,远近结合,形成协同作用,放大民生效应。
借此机会,我先向媒体朋友们简要介绍一下一些近期措施,主要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进口药品实行零关税。4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已发布公告,自今年5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昨天已经发布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后的具体措施,其中包括了103种已经上市的抗癌药。
二是对已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施政府集中谈价和采购。3家以上企业生产的,拟开展专项集中招标;生产企业不满3家的,通过谈判、撮合等方式,鼓励形成全国统一采购价格。2016年以来国家已谈判的17个抗癌药,因前期降幅较大且约定期限尚未到期,仍然执行前期谈判价格。
三是对未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行医保准入谈判。拟由医保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开展准入谈判,将符合条件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医疗机构按照谈判价格网上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