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索寒雪 北京报道
《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在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秘书长彭华岗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该文件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三家共同制定的。已经获批,目前正在走流程之中,很快就要对外公布了。”
对于该《意见》的主要内容,彭华岗表示:“就是薪酬市场化,与效益挂钩,和市场挂钩。”
对涨薪起关键作用的央企效益,第一季度保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
央企薪酬低于市场50%
央企薪酬问题是人才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位市场化央企二级公司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去年仅总部就有22人辞职,这些人离开后,有的人去了阿里、方正等企业,薪酬平均上涨50%。”现在,该企业有计划,通过效益增长,制定提高薪酬的改革。
中国联通(5.160, -0.13, -2.46%)董事长王晓初早在2017年就向记者表示,下属分公司“2018年薪酬将根据效益制定”。而2017年至2018年曾有多名中国联通高管离职。
2018年4月16日,彭华岗在国新办就中央企业2018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举行的发布会上回答《中国经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于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三项制度改革包括薪酬制度改革都提出了重要的原则性要求。”
而国资委也对央企薪酬问题一直予以关注。
“国资委在这方面开展了相应工作。这几年我们也一直在研究薪酬改革、企业工资总额的管理,可能这是企业比较关注的问题,研究过程中,我们也会和企业讨论。”彭华岗表示。
推进一系列薪酬制度改革的原因,“就是改革所激发的动力,在企业内部通过三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措施,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也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他说。
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
会议指出,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要坚持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方向,建立健全同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实现分类管理
保利集团一位人士透露,因为保利涉足艺术品市场,目前限定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很难吸引到好的艺术家,收藏好的艺术作品。
而彭华岗则介绍:在未来改革中,“我们会对工资总额进行分类管理。”
他透露:“对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一类企业,工资总额完全实行备案制,由企业董事会自主决定。对于商业二类企业或者公益类企业,工资总额会实现核准制的管理。”
而这种管理还将划分更多的层次。
“企业的情况不一样,管理方法也不一样,即便是商业二类企业集团下面的商业一类企业,工资总额的管理方式也会不一样,就是要把工资总额的企业内部分配权真正交给企业。我们在《指导意见》里面有一句话非常明确,企业内部工资总额是企业的法定权利,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应该说,这几年虽然有一些文件还在制定当中,但是有一些改革的措施已经在企业很好地发挥了效果。”彭华岗表示。
与效益挂钩
《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明确指出,工资将与经济效益相挂钩。而与此对应的央企效益则保持高速增长。
据了解,中央企业一季度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770.6亿元,同比增加650.7亿元,增长20.9%;3月份当月实现利润1698.7亿元,同比增长17.8%,月度利润创了新高。一季度中央企业净利润同比增长19.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4.2%,国有资本回报水平明显提升。
记者了解到,一些央企的下属分公司已经制定了涨薪的规划。“对于市场竞争领域,涨薪向一线倾斜;对于总公司,涨薪向基层倾斜。”一位央企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日前,《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出台在即,彭华岗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文件已经获批,目前正在走流程之中,很快就要对外公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