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民企业家疑遭错关十余年,巨额资产被错判给农行难要回
澎湃新闻记者 王乐 来源:澎湃新闻
“我和农机公司没有犯罪!”4月12日上午,时隔16年,赵守帅再次走进河南省新乡中院的法庭,为自己讨一个公正。“这是一起经济纠纷,不是合同诈骗。”
当日,新乡中院开庭重审了这起1999年的旧案,该案曾让赵守帅入狱11年。而他始终坚称自己无罪,并申诉至今。
赵守帅本是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人,20多年前,他是当地鼎鼎有名的农民企业家,人送外号“赵半城”。那时,他经营的永昌县农机公司在县中心占地一千多平米,还另有一处三千多平米的农机商贸城。
1999年1月,29岁的赵守帅忽然被河南警方刑拘,后新乡市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直至2017年3月,河南省高院认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新乡中院重审。
今年4月12日,该案重审开庭。此时,赵守帅经减刑已出狱近8年。
“一回来,什么都没有了。”2010年7月,刑满释放的赵守帅回到永昌县,却发现农机公司办公楼及数十套住宅均已易主。原来在他被刑拘至河南那年,金昌中院作出判决,这些房产均为农机公司所涉一起债务纠纷的抵押物,悉数被顶抵给了农行永昌支行。
但赵守帅不认这笔“欠债”,他打起了一场“马拉松”式的讨房官司,并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2014年,案件改判,法院责令永昌支行返还房产。
然而,返还执行却异常艰难,官司来回拉锯,执行数次停滞。直到今年3月,兰州中院贴出公告,责令永昌支行在4月21日之前腾出所占房产。4年来永昌支行的行长已换了数任,而赵守帅仍未要回房产。
能否收回财产?又能否证明清白?这个4月,寄托了赵守帅16年的期待。
检察机关保护产权典型案例:“原判确有错误”
1999年1月15日,赵守帅被河南警方强制带走的当日,时任永昌县检察院检查员连屹恰巧目击了全过程。
当日,赵守帅是在永昌县公检法机关大院里被带走的。
“三四个人,便衣,围上来就把他控制住,弄上车就走了,前后不到5分钟。”连屹称,争执中,有人问及来人身份,对方亮出了公安的证件,“说是新乡市公安局的”。
判决书显示,2002年4月,新乡中院判决赵守帅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法院查明,永昌县农牧机械公司(简称“农机公司”)在1997年里先后向新乡市第一拖拉机厂(简称“新乡一拖”)订购各种型号拖拉机142台,但收到货后,仍有76万余元货款未向拖拉机厂付款。
法院认为,农机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赵守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货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我们当年和河南、山东的很多厂商都有合作,年销售额上千万,为什么要故意拖欠他70多万?当时只是在价格上产生了一些纠纷。”赵守帅不断向检察机关逐级申诉,河南省检察院的抗诉让该案迎来了转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