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 实习生卢功靖)已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的家庭如果要生二孩,需加倍返还奖励金?今日,福建闽侯县官方要求生二孩家庭退还独生子女奖励金一事引发关注。下午,新京报记者从闽侯县卫计局获悉,经请示上级得到回复,已领取的独生子女奖励金不再需要返还,此前规定作废。
今日有媒体报道,闽侯县一位市民称,之前因生活条件所限只打算生育一个孩子,遂领取了独生子女贡献奖励金。但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夫妻二人决定生二孩,却被闽侯县卫计局要求返还两倍以上独生子女贡献奖励金。如若不返还,将“发律师函”。
今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联系到闽侯县卫计局家庭发展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今日向上级请示得到回复,认为原本实施的《福建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制度实施意见》与国家鼓励二孩的政策没有连续性,所以该《意见》规定作废,二孩市民不再需要退回独生子女贡献奖励金。
记者查询了解到,《福建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制度实施意见》规定:贡献奖励对象要求再生育或者收养的,必须双倍返还已领取的贡献奖励金,由确认机关撤销资格后,方予审批再生育或者收养。未经审批再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由确认机关撤销资格,并按协议规定三倍返还贡献奖励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