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送暖,在两会胜利召开之际,加多宝又迎来了两起凉茶红罐包装装潢案公正判决。3月1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浙江加多宝公司、杭州加多宝公司与广药集团红罐包装装潢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浙江加多宝公司、杭州加多宝公司拥有红罐包装装潢权益,广药集团针对浙江加多宝公司、杭州加多宝公司的诉请不能成立,驳回广药全部诉讼请求并判令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
至此,自2017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宝与广药红罐凉茶包装装潢案终审判决,以及2017年10月20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就加多宝与广药红罐凉茶包装装潢案判决、2018年1月2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加多宝与广药红罐凉茶包装装潢案判决以来,加多宝已胜诉五起红罐包装装潢案。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同样有力地证明:加多宝就是红罐凉茶的原创者,是加多宝在1995年秉承王泽邦后人授予的正宗凉茶配方,精心设计了红罐包装装潢,并通过连续十多年的大力投入、积极推广,让红罐包装成为凉茶的经典符号,从而推动凉茶产业的快速发展。这一判决已再次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8月16日(案号:【2015】民三终字第3号)红罐装潢案判决中的认定,双方共享红罐装潢的判决结果就是基于双方多年合作背景、历史成因及消费者认知。
这一公正判决又一次体现了人民法院对民营企业正当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尤其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彰显了国家司法对于创新精神的支持和鼓励,符合行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必将促进凉茶行业加速迈向有序、健康发展的新时代。
加多宝将以此为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以优质的品质服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以坚定的文化自信承担起在国际舞台上弘扬中国凉茶文化的使命,并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建设与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机遇,向世界推广宣传中国凉茶文化,开启民族品牌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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