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甘肃网”微信公众号
2月11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国务院已于2月1日向科技部、甘肃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函,批复同意兰州、白银2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此前,科技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呈送了关于支持兰州、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请示。国函[2018]14号文件批复如下:
一、同意兰州、白银2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统称兰州、白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兰州、白银的区位优势、创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着力培育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积极探索欠发达地区通过科技创新实现跨越发展的新路径,努力把兰州、白银高新区建设成为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产业品质跃升支撑区、人才资源集聚区、东西合作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