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本报记者 王 观
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并不改变银行卡外汇管理基本框架和个人用汇政策,个人持卡境外消费不受影响。境外提取现金年度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可满足持卡人在境外正常提取现金需求
新年伊始,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银行卡境外大额提现的通知,引起不少人关注。临近春节假期,若有出国旅行的计划,消费购物时免不了需要现金,此次通知发布后,会对个人境外取现有何影响?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规定,自今年1月起,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将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
自2003年以来,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实施额度管理,规定每卡每年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为防范违法分子持多家银行多张卡片大额提取现金从事违法活动,此次《通知》将境外提取现金年度额度调整为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10万元人民币够用吗?
据统计,2016年81%的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低于3万元人民币。因此,境外提取现金年度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既可以满足持卡人在境外正常提取现金需求,又能抑制少数违法违规人员大额提取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