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剑飞
新京报快讯(记者裴剑飞)今天上午,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共同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从1月16日起,报批稿将在工信部、国家标准委网站面向全社会公示30天。
新规中,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电机功率等指标均获提升,强制要求车辆应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新规设置半年到1年的过渡期,正式实施后,将对消费者已购超标电动车进行逐步报废。
我国现有电动车约2亿辆 近4年肇事致死8431人
目前,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经过多年发展,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目前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
近些年来,电动自行车在便利群众生活的同时,也逐渐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部分指标超出现行《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例如,现行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超过20km/h,但目前实际使用中部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过40km/h;现行标准规定整车重量不超过40kg,但部分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超过70kg。
这些产品性能上接近或达到电动轻便摩托车,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7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5年来,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年均分别上升8.6%和13.5%。
此外,近几年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逐渐增多,多次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电动自行车引发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的火灾事故累计达到34起,共造成158人死亡。
“新国标”全文强制 超标电动车将逐步报废
记者梳理发现,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新国标”进行了全面提升,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对于电动车“超快”问题,新规将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强制性规定“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