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起 这些新规影响百姓生活
全国开征环境保护税,公共图书馆四类服务免费,导游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强迫游客购物,外卖商户应有实体店……1月1日起,一批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新规施行。
■ 全国开征环保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于1月1日起施行,依照该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是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
■ 公共图书馆四类服务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于1月1日起施行。此次《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行、服务、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尤其是在免费服务方面,提到了四类:分别是文献信息查询、借阅;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 新版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于1月1日起实施。
新版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应当设立专项资金,进一步规范财税支持的相关政策,设“权益保护”专章,加大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力度。这些措施,兼顾市场公平和保护,让中小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 导游不得强迫游客购物
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导游管理办法》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对导游执业的许可、管理、保障与激励、罚则等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导游执业过程中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向游客索取小费等11项行为,并在罚则部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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