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张怀水 每经编辑 陈 旭
12月18日,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外交部和全国工商联联合编制的《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正式发布。
在谈及民企“走出去”现状之时,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指出,作为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参与者,近年来民营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但与此同时,部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也出现了违规经营、盲目决策、恶性竞争、忽视质量和安全管理等问题。
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协会秘书长和振伟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提出“走出去”战略以来,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比重越来越大并且超过国有企业。“与此同时,我们发现对外投资所暴露出非理性投资现象,主要集中在民营企业身上。所以,加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规范迫在眉睫,也符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禁止民企进行虚拟投资
中国实施对外开放战略以来,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越来越快。据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介绍,“过去5年期间,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一直在60%以上,当前境外投资的70%来自民营企业的投资。”
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同时,加强对民企的规范管理也显得越发重要。根据本次《行为规范》的要求,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申请备案或核准。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须获核准;其他情形的,须申请备案。不得以虚假境外投资非法获取外汇、转移资产和进行洗钱等活动。
早在去年年末,商务部就开始加强对境外投资的真实性审查,明确表示将密切关注在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出现的非理性投资现象。此次公布的《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将境外投资过程中出现的虚拟投资、转移资产、境外洗钱等列入禁区。
国家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国际产能合作处处长张焕腾表示,目前在“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下,大部分境外投资活动都只需要备案管理。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此前也是完全放开的,但近年来这几个领域出现了非理性投资倾向,因此被纳入了限制开展的范畴。
“如今的管理思路很清晰,‘事前管理有区别、事中事后全覆盖’,敏感类项目事前管理更严格,但更清晰更透明,其余项目管理更宽松,所有项目都更强调事中事后监管。”张焕腾说。
此次《行为规范》将主要从5个方面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进行引导和规范。首先是完善经营管理体系,民企要建立健全境外投资决策、授权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规章制度;其次,境外投资过程中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第三是鼓励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热心公益、增进文化交流;第四,境外投资需遵守东道国环保法律;最后是加强风险防控意识。
建立黑名单+联合惩戒机制
为落实《行为规范》的指引作用,孟玮介绍,国家发改委将从三方面入手:第一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企业“走出去”协调工作;第二强化服务保障,按照“放管服”要求进一步的加大力度,简化办事手续,优化办事流程;第三是加快境外投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刚刚建立了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机制,下一步要把这一机制用好,进一步健全有关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制度。通过信用体系的完善,为境外投资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