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12·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刻:两个多月前曾被曝安全隐患未妥善处理
新华社天津12月4日电(记者 李鲲 翟永冠)岁末年尾,发生在天津城市大厦B座泰禾金尊府项目的一场大火,吞噬了10条鲜活的生命。3日,天津“12·1”重大火灾事故初步调查结果公布,该大厦装修现场存在擅自放空消防水箱和违规住宿等问题,目前11人被刑拘。
从记者采访掌握情况和相关部门公布的信息看,这起事故暴露出的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值得警惕。
相关企业违规导致悲剧
1日凌晨4时许,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处一大厦38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300平方米左右,火灾于6时40分被扑灭,消防官兵共抢救疏散出26名被困人员,其中10人死亡,5人受伤。根据天津官方2日公布的信息,起火点位于大厦38层电梯间,起火物质为杂物和废弃装修材料,遇难者绝大部分为装修工人。
为何火势迅速扩大?凌晨4时许,为何仍有不少工人被困其中?天津官方3日公布的消息显示,由于施工企业为施工方便擅自放空消防水箱储存用水,致使消防设施未能发挥作用,且企业施工人员违规在施工现场住宿。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而在本起事故中,不仅施工企业违规允许施工人员留宿工地,而且对消防设施进行了违规操作,大厦所有者也没能及时发现可能引起火灾的问题并整改,最终酿成悲剧。
安全监管绝不能走过场
记者调查发现,早在今年9月25日,已有天津网友向天津河西区反映了发生火灾的大厦顶楼、大厅同时装修,施工区域“现场消防设施被损坏,烟感器被塑料袋包裹,电线、石块、铁条裸露在头顶”,存在安全隐患。
对此,当时河西区政府也公开回复称,9月25日当天,当地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负责人已实地查看,随后要求负责人及施工方“将消防通道、烟感器等在一天内恢复原状”,并表示27日经现场勘查,已将消防通道、烟感器、施工现场等恢复到位。
既然如此,为何在两个多月后大厦仍因消防设施运转不正常而导致灾难?基层相关部门的检查到底有没有效果?相关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又是否落到实处?
天津市政府新闻办3日表示,河西区9月作出的检查结论不严谨,在没有将举报人反映的四个隐患全部确认查实的情况下,上报为“已恢复到位”,未按相关要求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和转办。目前,“12·1”重大火灾事故的核查取证工作正有序推进,事故调查组将根据最终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有专家表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监管来不得半点马虎和大意,应时刻将监管责任“放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对于不作为、慢作为,失职失责问题,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