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岛
周五晚间,继“股王”茅台下跌4%,创业板跌幅超过2%,上百只小票跌停之后,金融业长达万字的超重磅监管文件问世了。
11月17日,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出台《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长达10000字,分29条,信息量可谓巨大。
事实上,这一出台意见稿,堪称史上最严的资产管理意见。它的出台,既意味着金融业吃着火锅唱着歌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更意味着资产管理将结束规模大跃进时代,步入质量提升“新时代”。
本源
为什么要对资管业务进行规范?
简单来说,两个维度:一是行业规模巨大,对我国经济发展举足轻重;二是行业发展不规范,呼唤更全更严的监管措施。
自2004年推出首只银行理财产品以来,我国的资产管理行业就迈入了高速发展阶段。“大资管时代”下,证券、基金、期货、保险等多种理财产品喷涌,截止2016年底资产管理行业规模达到102万亿。102万亿是什么概念?同年年底,我国的GDP水平是74.4万亿,远不及资管行业规模。
但是,行业规模狂飙突进背后,往往是概念不明、业务发展不规范、监管标准不一的现象,极易引发监管套利、资金池、刚性兑付等问题,为行业监管和调控带来重大风险隐患。
比如,在到底什么是“资产管理”上,业内此前就难以形成一个准确的概念。朴素意义上理解,无非就是金融机构为委托人代为管理资产(包括投资和管理),然后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但是委托人和受托人范围有哪些?这其中的风险怎么控制?管理费怎么收?会不会引发一些投机行为?
这一次,《指导意见》真正回归了行业“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本质,第一次明确规定了,资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管机构等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为委托人利益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
过去几年,由于对资管的范围定义不明确,不少金融机构就“误入歧途”,利用资管做掩护,从事一些高杠杆、非法交易行为,偏离了资产管理的本质,资产管理能力也没有建立很好地起来。
这一定义首次明确了监管主体的范围,无疑是在贯彻“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的精神,实现穿透式监管。
刚性兑付
值得关注的另一点,是定义中提到的“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这无疑是在针对,长期以来,资管行业发展的“阿喀琉斯之踵”——刚性兑付问题。
什么是刚性兑付?简单来说,就是金融机构对投资人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要“兜底”、垫付资金,这也是过去行业的通行规则。
听起来对投资者是一件好事,但这会出现什么问题呢?一旦金融机构资金池出现问题,无法垫付,就会出现非常严重的群体性事件。由此引发,理财、投资一出事,就找政府闹事的现象。这不仅扰乱市场纪律,加剧道德风险,更会牵扯大量的行政和社会成本。
事实上,对于投资者来说,既然是金融投资,势必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中国的金融市场要更开放和规范,就必须教育投资者,使之拥有更加科学的投资观。打破刚性兑付早已是金融业的普遍共识。
这次,《指导意见》就花了重要篇幅讲了打破刚性兑付监管要求。
一方面,提出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怎么理解呢?就是不再给理财产品定预期收益率,也不保证客户的收益,而是像基金那样按净值申购、赎回。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年初买的净值1.05的产品,年底可能变为1.02,他需要自己承担损失。说白了,就是打破刚性兑付的另一种说法。
另一方面对刚性兑付行为进行界定,并加强惩处。从法律、制度上规范,并设定惩罚措施,无疑显示了监管机构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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