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三年价格改革“施工图”敲定
聚焦垄断行业等七领域
⊙记者 于祥明 ○编辑 全泽源
未来三年价格机制改革“施工图”敲定。记者10日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未来三年价格机制改革进行了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指出,2015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改革进行了总体规划,提出了两个阶段性改革目标: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截至目前,2017年改革目标已经顺利实现,需要对未来三年的改革任务进行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在此背景下,国家发改委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意见》。”
《意见》强调指出,要着力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健全价格监管体系,使价格灵活反映市场供求、价格机制真正引导资源配置、价格行为规范有序,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更好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意见》提出到2020年的改革目标是,我国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政府定价制度基本建立,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确立,低收入群体价格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体系更加完善,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的市场价格环境基本形成。
《意见》聚焦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农业、涉企收费、市场价格监管、民生保障等七个方面,提出了重点改革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