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卢常乐 上海报道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此前3月31日,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明确要建立自由贸易港区,对标世界上最先进的开放标准。
近日有消息披露,上海自由贸易港初步方案将围绕货物、资金和人员三大要素的自由流动展开。
11月7日,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考虑诸多要素,并不局限于货物、资金与人才这三个领域,按照国际经验,上海自贸港需要在八个关键要素上综合发力。
上海待突破的关键领域
孙元欣表示,自由贸易港建设是一个复杂且系统的工程,要从八个重要方面着手,才能构建起自由贸易港的主体框架。
按照世界上建设自由贸易港的经验,这八个方面包括港区一体化、组织架构、监管制度、税收体系、市场准入、基础设施、特色产业与腹地经济。
孙元欣称,上述自由贸易港构建的八大重要要素中,上海比较容易突破的主要有港区一体化、组织架构、监管制度、市场准入等共计七个要素。
“上海自由贸易港就在自贸区的基础上建设,港区一体化是首先比较容易取得突破的。在组织架构方面,港区将采取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或是各个政府部门进驻港区内管理的方式;在监管制度方面,目前正在广泛讨论最大限度地放松监管。这些都是比较容易取得突破的关键要素。”孙元欣认为,上海自由贸易港在市场准入、港区基础设施、特色产业与腹地经济等方面也具备足够的条件与优势。
而对于税收体系的构建,孙元欣认为,目前的关键问题是离岸税收能否实现落地。“作为自由贸易港整体构建部分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目前国家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离岸税收的相关政策,可能会针对离岸业务发展出新的税收政策,这方面很有潜力。”
孙元欣认为,上海自由贸易港不会制定特殊的资金政策,这是因为“金融创新需要在一个大的范围内进行”,单独在自由贸易港范围内操作可能性并不大。
同样,上海自由贸易港也不太可能在人才自由流动方面设立特殊政策。因为人才要素并不是自由贸易港本身的要素内容,“在外地人才落户方面,上海自由贸易港也不需要为此制定相对于上海现行人才政策之外的内容。”
未来会出现两种类型的自贸港
在孙元欣看来,目前国内对于自由易贸港的建设尚处在探索阶段,并无国际最高标准可以对标。
“上海自由贸易港建设不可能把其他国家和地区最为宽松的政策当作最高标准。”孙元欣解释,无论是迪拜、中国香港或新加坡,在建设自由贸易港时都是基于当地的地理条件、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阶段,上海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必然也要因地制宜。
同时,当前对于自由贸易港的定义尚未明确,孙元欣认为,这既为上海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带来挑战,同时也为未来国内其他港区的建设提供了可供讨论与拓展的空间。
“自由贸易港的定义在实际讨论过程中可以慢慢解放思想,慢慢向外拓展。”孙元欣所指的“拓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目前自由贸易港仍是限定在与自由贸易园区相关联的一个概念,试验成功后可拓展到自贸区之外;另一方面是自由贸易港由货物贸易为主,可逐渐拓展到服务贸易等领域,或其它更大领域。这要看具体推进政策。
事实上,除上海之外,近期广东、福建等地纷纷提出建设自由贸易港,商务部正稳步推进相关工作,由此所形成的国内自由贸易港建设格局也广受关注。
对此,孙元欣认为,上海和浙江舟山会最早实现建立自由贸易港,接下来会是深圳、广州、天津、厦门与大连等地区,“进入到全世界前20的港口都有希望建立自由贸易港”。
除了自由贸易港数量增多外,类别也会有所不同。孙元欣表示,未来各地的自由贸易港会由于地理位置与产业结构不同,发展的道路也会不一样,主要会出现两种不同类型的自由贸易港。“一种是综合港,像上海自由贸易港;另一种是专门性的自由贸易港,如浙江舟山是专门做油品、石油相关的自由贸易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