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资讯网首页 > 信息资讯 > 财经快讯 > 浏览正文


食药监总局公告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注册申请情况


 

2017-10-30 14:12:2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新收到42个已完成临床试验申报生产或进口的药品注册申请(见附件)进行临床试验数据核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核查前,药品注册申请人自查发现药物临床试验数据存在真实性问题的,应主动撤回注册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其名单,不追究其责任。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将在其网站公示现场核查计划,并告知药品注册申请人及其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示10个工作日后该中心将通知现场核查日期,不再接受药品注册申请人的撤回申请。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对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中发现数据造假的申请人、药物临床试验责任人和管理人、合同研究组织责任人从重处理,并追究未能有效履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查人员的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42个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注册申请清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0月25日

(编辑:上海资讯网 so.sh.cn) 关闭
+ 相关信息咨讯
·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活
·保利发展:5-6月全国项目周均总来访量较新政前涨
·经济日报:房地产市场在调整中温和复苏
·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全面开展“睡眠保单”清理专项
·“华美十载,樱创未来” 美国西北樱桃新梦起航
·中建玖合华东区域党支部组织参观中共四大会址纪念
·传承与革新! Roca乐家荣获GBE酒店设计大奖——20
·豫园街道:“豫”智生态开启科技新篇章
·6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49.5%与上月持平。
·长效针剂家族再添新成员,善久达®(棕榈帕利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资讯网拥有人承担上海资讯网 so.sh.cn 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网络传播权等)。
2. 本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大多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2003-2024 上海资讯网(so.sh.cn)
媒体合作、商业合作及不良信息处理电话:021-34121912 QQ:191646616 微信:news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