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住建委
未来的共有产权住房盖在哪?质量怎么样?交通便不便利?环境好不好?这些问题直接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也反映着百姓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品质的关心关注。在最新出台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导则》)中就这些问题,给出了让百姓满意的答案。
为保证百姓住有所居,一直以来,我市在保障房规划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规划选址、土地供应、资金支持、审批办理“四个优先”措施;严把保障房建设主体、建筑材料、施工过程、市政配套“四道关口”,确保每个保障房项目真正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同时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房、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不断拓宽保障房建设筹集渠道。
为保证百姓住有宜居,根据中央及北京市提出的“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我市全面提升保障房建筑品质,打造绿色宜居精品住宅,在全国范围实现“六个率先”:一是保障房率先实现绿色建筑行动、住宅产业化“两个100%”全覆盖。二是率先建立保障房规划设计方案专家预审机制。三是率先实施保障房全装修成品交房,平均每套房可减少二次装修建筑垃圾排放2吨以上。四是率先实施公租房建设与评价地方标准。五是率先将新纳入保障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目前建筑规模已达240万平方米,居全国首位。六是率先发布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
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这既是百姓对生活质量的更高追求,也是管理部门对“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总体思路的更深认识,这与我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要求和目标是一脉相承的。在总结住房保障各个时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此次推出的《办法》、《导则》,对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品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优先选址,科学布局
《办法》规定,共有产权住房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进行项目选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推动就业与居住的合理匹配,促进职住平衡。
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综合招标”等多种出让方式,遵循竞争、择优、公平的原则优选建设单位,并实行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承诺制。
在项目的设计建设方面,制定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技术导则,相关管理部门将严格按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并依法进行日常监督。
绿色建筑,“小户大家”
《导则》中,对于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土地供应、规划设计、专家评审、招投标管理、质量监管、严格验收、售后服务、执行监管、物业管理、社区营造等进行了规定,明确要求共有产权住房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全装修成品交房,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
共有产权住房推行街区制,按照“大开放,小封闭”的模式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组织交通流线,封闭组团内应实现人车分流。
共有产权住房以集约规划为主导,倡导“小户大家”理念。其中,城六区新建项目容积率不应高于2.8,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层高不应低于2.8米;城六区以外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应高于2.5,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层高不应低于2.9米。
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工程竣工永久性标识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管,将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交房质量纳入工程质量重点监管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