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10月12日电(于也童)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将有享受公租房的机会、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将逐步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近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辽宁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2017年至2022年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具体工作安排,以实现对房地产市场的稳步调控。
据悉,到2017年底前,辽宁省内各市将落实相关配套扶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推动私营、混合所有制、外资等非公有制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逐步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全面落实承租人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辽宁省计划到2020年,各地区初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将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建设规划,沈阳、大连两市租赁住房年度供应规模占住房建设计划的比例达到10%以上,力争实现以租赁补贴为主的公租房保障方式,使租赁住房成为住房供应新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