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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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蔬菜储备制度是“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北方大城市蔬菜保供稳价的重要手段。为做好2017/2018年度冬春蔬菜储备工作,保障今冬明春北方大城市蔬菜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发改经贸〔2011〕25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一项重要任务。这项制度自2011年实施以来,对保障元旦、春节和灾害天气期间北方大城市乃至全国蔬菜市场的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广大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得到了实惠,已经成为城市政府的一项重要惠民工程。各地要从保供应、稳物价、惠民生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早部署、周密安排,抓紧做好蔬菜储备各项工作。
二、完善机制提升水平
有关大城市要认真总结往年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和细化2017/2018年度冬春蔬菜储备的收储投放方案,因地制宜确定储备品种、储备规模、收储方式、补贴标准、投放时机和价格、投放网络和渠道等具体工作要求,其中储备规模应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5-7天的消费量。在此基础上,要着手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组织调度、财力保障、运行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安排,通过建章立制保障储备工作长期有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