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
在近期举行的2017世界物联网无锡峰会上,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指出,为鼓励创新,政府要严防“红旗法案”。
“红旗法案”是世界产业史上一段经典“公案”。19世纪汽车问世之初,因技术不完善,汽车存在很大安全隐患。1865年,英国通过了《红旗法案》,规定一辆汽车要三个人开,其中一个人必须在汽车前举着红旗,提醒道路上的行人,还规定汽车不能超过红旗。这一法案扼杀了英国当年成为汽车大国的机会,将发展汽车产业的大好机会拱手让给了大西洋对岸的美国。
诞生于150多年前的“红旗法案”早已成为笑谈,然而从世界经济和产业发展的进程看,类似案例层出不穷。事实上,在经济和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红旗法案”仍可能成为全球各类新技术应用及新产业、新经济形态发展的巨大阻碍。
“红旗法案”防止新技术、新业态野蛮生长,进而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初衷无可厚非,但其往往基于已有的技术、应用和经济形态,忽视了新技术、新应用和新经济形态的发展速度,更没有考虑到“新旧”差别带来的发展方式的根本改变。因此,“红旗法案”往往“好心办坏事”,非但没能促进各类创新的健康成长,反而成为巨大的阻碍。
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新技术,以及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层出不穷的今天,仍然存在一些“红旗法案”成为科技创新发展的“逆风”。从过去十几年的发展经验看,我们完全有能力在防止各类创新“野蛮生长”的同时,避免“红旗法案”对创新造成不利影响。以电商行业为例,2008年电商发展初期,国家工商总局就发文规定,任何自然人在网上提交真实身份,就可以从事网上经营活动。正是这一开明的政策,使得我国电商产业迅速崛起,不但让电商在随后成长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形态,还直接带动了物流、移动支付等多个万亿规模的新产业。 |